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通讯设备销售;移动通信设备销售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互联网设备销售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会议及展览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基础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